|
(本网特派记者 彦敏)“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,公正司法可以扬善除恶;和谐社会是稳定安宁的社会,公正司法可以平息纠纷;和谐社会是宽容平和的社会,公正司法可以维护群众合理诉求;和谐社会是民主和法治的社会,公正司法可以促进依法行政。” 赵桂英委员在提案《惩治司法腐败 构建和谐社会》的论述,深切表达了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热切期望,也准确表述了和谐社会中政府和民众的关系。 赵桂英说,近些年来,我国在建设法治,促进改革、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。但也存在以下问题:案情不清,导致冤案发生;徇私枉法,办人情案、关系案;审判权力寻租,司法腐败;乱收费,增加诉讼成本;庭审功能不强,审判效率不高。 如何解决这些弊端?赵桂英建议:要坚持党的领导,一心为民,形成全社会信法、守法的良好氛围,促进社会和谐;要优化审判队伍;建立律师、法官、检察官、法学专家等之间的有序交流;应变法院负责制为法官负责制,发挥法官个人能力,强化法官独立审案;要强化庭审功能,正确处理监督关系;要不断提高法官待遇,逐步使法官成为有崇高威望、有社会吸引力的职业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