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段惠军委员
本网3月6日北京电(记者 刘薇)“当前,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1000万家,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,即99%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”。说起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,省政协副主席、省农工党主委、河北医科大学副校长段惠军委员不无遗憾。 我国的慈善事业总体而言处在起步阶段,段惠军委员认为,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慈善组织和机构的规模、活动能力等还存在着先天不足,其影响力仍然有限;慈善事业发展所必要的法律制度、社会支持、文化氛围的功能等相对来说还不够健全;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、人道关怀等方面还缺乏经常化、制度化的安排。因此,要使慈善事业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事业还任重道远。 为了坚持以人为本,大力发展我国慈善事业,并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救助模式和慈善事业发展道路,段惠军委员建议: 1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慈善公益价值观,使现代慈善意识深入人心,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,调动和凝聚社会力量,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。 2、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激励机制。要进一步修改并完善有关法律,实行个人收入捐赠社会公益事业部分减免税收等,实现对慈善事业及其参与者的税收照顾政策和优惠等激励政策。 3、建立健全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,严格慈善组织的管理和监督。尽快制定和完善慈善事业或慈善(团体)组织法规,尽快建立慈善组织资质评估和信用资格认证制度,进一步规范慈善行为。 4、加强理论研究,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持。比如,如何借鉴发达国家在发展慈善事业方面行之有效的经验,形成符合我国实际的慈善组织管理模式、慈善事业发展道路、社会政策、以及我国慈善事业的社会化和福利化。以便为党和政府制定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政策提供理论依据,为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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